2013年10月6日 星期日

仲有五日,就放大大假啦!

       終於處理完一啲事,暫時可以放下心頭大石,好好地甘用愉快的心情準備迎接我嘅超級大假---一個月嘅假期!

        同KC遠距離加分開左半年,終於係下星期六就可以見面。

        呢半年一個人係澳門初初個三個月真係過得好辛苦,個個同事一到星期五就龍精虎猛,我就心唸:"星期六日又要一個人係屋企",初初只想呢埋一個人係屋企,唔開心又唔願見朋友,好在慢慢適應返,然後甘就過左半年,下星期就可以飛去多倫多啦!

         其實突然想寫返blog其中一個原因係搵多倫多啲嘢時搵到啲係外國住嘅香港blogger,每日放工返到只有一個人嘅屋企,再加上我平時一個人一星期有4日唔食夜晚飯,基本上每晚都有好多無聊的時間,所以有一排我刨了幾個人嘅blog,睇得多自然就想寫,仲想試下第一次用廣東話黎寫一篇blog,不過廣東話寫就適合寫一啲日常開心嘢〜都好嘅,有時都應該寫啲開心嘢,唔係成日寫太灰個blog無朋友〜😁

          好!呢幾日要日日開開心心咁唔好再唸戈啲煩人嘅嘢,唸下過到去要點同kc拍拖拖!補返足足半年無見嘅日子,未來一個月要日日開開心心甘hea住過,養足精神再返澳門繼續遠距離同處理煩人嘅事!啦,係多倫多呢一個月時間就過得知慢啲,然後係澳門時間就要快啲,希望好快就2015年,可以日日痴住肥仔kc!

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

謝謝,遇見您

Dear 金老師:

"2012年發生了許多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,生命一次過為我帶來了許多考驗,但衪知道我也是平凡的人,沒有忘記要給予我力量和支持,所以讓我遇見了你。

有時候我會害怕、沮喪、傷心和難過,但是我並沒有忘記快樂、幸福和開懷大笑,生命教會了我這兩種感受是可以同時共存在生命中的每一個時期。人有時候可以因為一個快樂而忘掉99個悲傷,但也可以因為一個悲傷而忘掉了99個快樂;所以不必訝異為甚麼人快樂時可以如此快樂,可是悲傷時卻又如此徹底。如果你喜歡快樂時候的我,請你不要害怕悲傷時的我。

為甚麼我們不會在別人快樂時要他悲傷點,但卻常常在別人悲傷時要他人快樂一點?如果每一種情緒都是人與生俱來就自然會會的,每一種情緒都是人最自然的表達而已,不論快樂與悲傷。

也許因為明白了這個最自然的道理,我想這也是一種樂觀。


謝謝你總是讓我有勇氣對你敍述心裡的說話。"

上兩星期前有一天突然情緒很低落,男友電話安慰我說,也是類似看開點、生命無常的說話,結果我很生氣和失望,事後我分享了為甚麼如此。今天因為睡不著想寫些東西結果寫了上面的說話,並email給他。忽然間我恍然大悟,老師之前問我學到了甚麼,我想我學到了:不假裝快樂也不假裝不快樂;雖然家裡的事讓人很悲傷,但我並不因此為自己的快樂感到有罪惡感。

原來早就明白了這個最自然的道理,所以最近同事們問(他們知道我父母都病重):你到底有沒有因為甚麼事情幾天睡不著笑不出,為甚麼你可以如此的樂觀?

老師,我不能說我最近很好這樣客套的說話,我想說的是最近的日子家裡的每一個人都過得很辛苦很辛苦,但當中也有讓人快樂的時光。

感謝生命中讓我遇見老師您!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學生MM.C上(2012/7/20)

這封email是去年父母病重中期時寫給我讀碩士(School couseling) 時的金樹人老師的,2012年老師陪我走過了許多痛苦的時刻,讓我能毫無顧慮的渲洩所有情緒、盡情的哭,每次哭過後再重新出發。

然後,我想把這一封信送給的不只是男友和老師,我想送給生命中遇見的每一個人。經歷了人生最痛苦的日子,有時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如何走過,一抬頭時才發現原來我已走過了用痛苦舖成的道路。而沿途有你們在我最痛苦、幾乎覺得我走不下去的時候,有你們伸出雙手,才讓痛苦過後的我仍能再展露笑容。人對堅強是沒有選擇的權利,我不比他人堅強,而是生命的過程自然而然讓我學會。謝謝您們

謝謝,遇見您。


一個只想經歷同絕大部份同年紀的人一樣簡單平凡的人生。

2012年,父母相繼離開了我,我明白生命的離逝是人世間再平凡不過的自然定律,只是發生在我生命中的次序有點早,但奈何對生命來說死亡這個自然定律同樣沒有時間順序的按排。寫出這番看似平靜與接受的話,但我知道現在的我還未準備好真正的面對母親離開痛,我知道未來有一天,當我擁有了屬於我的平凡幸福家庭後,給我再多一些的時間,我就會準備好。

一個人生活的這一年,迎來了我的27歲生日,雖然有遠在北美的男友送的鮮花,和數個與朋友同事們的生日飯局,但依然無法填滿內心深處的孤寂與痛。

有好多年沒有寫blog了,突然間好想再寫些甚麼與那些不認識現實生活中的我的你們分享。這麼多年過去,我還是那個16歲時的我,依然無法與身邊認識的人分享日誌中的我。